少数民族地区草原畜牧业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250页(827字)

草原畜牧业是我国牧区少数民族的基础产业和传统产业。草原畜牧业经济是人类以草原为基地,主要采取放牧方式饲养牲畜,以取得畜产品为目的,是人类与大自然进行物质交换,改变人们食物构成,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必不可少的经济部门。我国是世界上畜牧业发生和发展最早的国家之一,有着近万年的畜牧业历史,早在新石器时代,在黄河、长江流域和西北、西南、北部的纯牧业区,便有了畜牧业。牧区是我国众多民族人口的居住地区。我国五大牧区中聚居了蒙古、藏、达斡尔、鄂温克、回、门巴、彝、羌等民族。在牧区、半农半牧区有7个民族以经营畜牧业为主,有9个民族兼营畜牧业。牲畜既是牧民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的生产资料,又是他们衣、食、住、行赖以仰给的生活资料。我国牧区的工业一般比较薄弱,因此草原畜牧业是牧业省区的主体经济。牧业省区草原面积大,如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三省区牧区面积分别占本省区土地面积的66%、81%、96%;新疆、四川、甘肃三省区草原面积分别占本省土地面积的30%。牧业省区农业总产值构成中畜牧业比重大。牧区是我国草食牲畜的重要生产基地。牧区畜牧业与农区畜牧业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农区以食粮性牲畜为主,牧区以草食性牲畜为主。对于我国来说,发展草食性牲畜具有紧迫性,这是因为我国人口多,耕地少,粮食的供求矛盾将变得越来越突出。因此,发展草原畜牧业,是缓解乃至解决粮食问题的一个明智选择。草地是我国重要的国土资源,草地的土壤性能和利用特点适宜发展草食牲畜,这是长期自然选择的结果。同时牧区是我国内陆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民族团结的重要区域,内陆的边防前哨。我国牧区主要分布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人口约占牧业总人口的3/4,发展草原畜牧业,不仅关系到牧区现代化的进程,同时还有促进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治意义。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牧区的地位和作用又增添了新的内涵。牧区作为沿海开放地区的资源基地和商品市场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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