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国土建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258页(810字)

“国土”具有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两种含义,又具有政治和法律的意义,从资源和环境方面说,国土是各种自然资源和各种自然环境的综合体;从政治和法律方面说,国土是指一国所辖的领土、领空、领海的总称,国土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社会发展的自然环境,国民财富的物质源泉,劳动生产的物质基础。国土建设涉及的方面包括:开发资源、治理山河、改造环境、协调生态、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发展经济。“考察、规划、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管理”是国土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和主要内容,民族地区的国土建设,依据这七方面的内容,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国土考察。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进行深入系统的了解。2.国土规划。3.国土开发与利用。4.国土治理与保护。当前民族地区由于对森林的滥砍乱伐,造成水土流失,森林覆盖率越来越低,北部民族地区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及不合理地开荒,过度放牧,造成草原退化、沙化。因此,民族地区的国土治理保护工作不但具有紧迫性,更具有战略性。5.国土管理。民族地区的国土管理与全国一样,都必须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利用科学管理方法和技术,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争取最佳的综合效益。民族地区的国土建设具有地域性、综合性、战略性的特点。在注重民族地区国土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基础上,还应特别关注它产生的政治效应,这是民族地区国土建设战略性的重要内涵。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积极帮助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和经济建设,将会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更能收到良好的政治效应,反之,则可能出现一些负效应。因此,可以说重视民族地区国土建设四位一体的效益观,不但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改变和影响生产布局、产业结构、生态稳定和环境变化,更能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团结和睦,具有国泰民安的重要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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