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387页(463字)

经济文化发展比较落后的少数民族在先进民族的帮助下,超越一个或几个社会发展阶段,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

在我国主要指解放初期仍然保持原始公社制残余、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独、怒、景颇、德昂、傈僳、布朗、佤、基诺、黎、鄂伦春、鄂温克等少数民族,共60万人口,在国家和政府的帮助下,不经过民主改革运动,而采取发展生产和文化的措施,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主要方法有:1.进行民主团结平等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2.对劳动群众无偿发放耕、农具、籽种、口粮、衣被,兴办水利,传授技术,扶持生产,教会文明生活;3,兴建公路、驿道、桥梁,改善交通设施,促进民族贸易,活跃民族经济;4.积极兴办学校、医院、文化室、科技站,提高人民的文化、科技和身体素质;5.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思想觉悟和社会生产力,支持创办、推行互助组、合作社;6.建立民主政权,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实行“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在政治上给予安排,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帮助他们放弃封建特权和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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