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406页(251字)

旧时珞巴族的婚姻是父母包办的买卖婚姻,一般男女到十五六岁时,男女双方父母出面协商,商议婚价,同意定亲时,男方派出介绍人带着财礼到女方家买人。

婚价的高低是按女方家的等级而定,等级越高,婚价越高,反之亦然。博嘎尔部落的婚价,麦德女子为犏奶6-16头;麦让和伍布女子为3-5头奶牛;涅巴女子为2头奶牛。在实际的买卖婚姻中,婚价的高低与男女双方的经济地位关系极大。一个女子被买到男方家,完全服从男方的意志。

丈夫对妻子拥有极大的权力,可以拷打、变卖,以致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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