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450页(216字)

水语音译,意为“屋檐下的肉”。

水族丧葬风俗。流行于贵州东南三都水族自治县等水族地区。

在开控祭奠期间,依家境而定,通常女丧要杀、砍水,男丧要杀猪、砍水牛或敲。凡死者未入土安葬时,所宰杀的祭供牲畜,其肉称“南得宇”,故名。

此肉,绝对禁止本氏族成员食用。这与忌荤吃素祭祖是一致的,它表示对亡者的尊敬,以此区分氏族间的亲疏关系,巩固和加强氏族的内聚力。由此引伸,南得宇指同一血缘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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