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703页(268字)

珞巴族有一条不成文的村规民约。

不能随便偷拿他人的财物,以拿别人的东西为耻辱。对于这一规矩,珞巴族每个人皆自觉地遵守。如果有谁手脚不干净,那怕只是搞点小偷小摸,也被人们视为极端可耻、可恨的行为,遭到众人的鄙视和谴责,自感无立足之地。

因此珞巴族的各个村寨,向来都夜不闭户,无论住房门,还是仓库门都从不上锁,有些人根本不知道锁是何物。

即使全村寨的男女老幼皆外出劳动,也不锁门,客人可自由出入任何一户人家,可以尽情享用室内的食物,或在室内休息。珞巴族认为,这是正常的行为,也是信任和友好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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