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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载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10:42:4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670页(459字)

在航次租船合同的情况下,船舶抵达装货港后,在开装前由船长向租船人或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宣布本航次能够承运货物的吨数的行为。

在航次租船中,租船人一般是以船舶实际的装货数量,即提单上所列装货吨数,向船舶所有人交付运费(按包干运费条款租赁的除外),因此,船舶所有人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运费,总是要充分利用船舶的载重吨位、容积吨位,避免发生亏舱。而在订立航次租船合同时,由于种种因素,如燃料、淡水及供应品的消耗量,不能规定一个确切的装货吨数,故在合同中常规定5%~10%幅度的装货数量,由船舶所有人选择。

船舶抵港后,船长根据当时的船舶具体情况,在开装前向租船人或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宣载。

宣载的具体吨数应在合同规定的限额之内。宣载的作用与目的是:对承运人和发货人之间起约束作用。发货人根据船长的宣载书进行备货,如果发生空舱或货物退关,便于分清责任,避免在空舱费或货物退关费的承担上发生责任纠纷和扯皮。宣载应以一定数量为准,船方如果要求增载,可与发货人协商,但第二次宣载对发货人无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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