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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索赔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11-16 01:07:1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997页(405字)

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凭保险单有关条款的规定,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行为。

索赔的具体手续:(1)出险通知。当保险财产发生损失或人身险的被保险人伤亡时,被保险人(人身险则为受益人)应将损失或伤亡的时间、地点、原因及有关情况,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知保险公司。

(2)接受检验。保险公司根据条款对事故现场要进行查勘,被保险人应保持现场原状,并尽可能提供检验上的方便,以便保险公司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

(3)提供单证。被保险人索赔时,要开列损失清单,提出要求赔偿的项目和数额,附同保险单及各种单证,如帐册、收据、发票等,以便保险公司进行核赔。

(4)领取赔款或保险金。赔案经保险公司核赔后,被保险人应签具收据,领取赔款:如有牵涉到第三者责任问题,还应出具权益转让书,表明保险公司已给予损失补偿,从而享有被保险人转移的所有权益。

人身险的受益人也应开具收据,领取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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