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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8:42:3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018页(650字)

以个人的房屋、家庭生活资料、农村家庭的农具、已收获的农副产品、家禽及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具等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称家庭财产保险。

(1)家庭财产保险承保的标的范围,具体包括5项:①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自有自用或自有出租的房屋及装修。对共有房屋如能明确划分具体范围的,也可以投保;②衣服、卧具、家具、用具、器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但“交通工具”只限于放存在保险地址范围内;③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的农产品、副业产品、家禽;④专业人员的器具、仪器、仪表等专业用品。如医务人员的医疗器械、仪器、用具以及其他专业性质的器具设备;⑤个体劳动者,小商小贩的营业用器具、手工工具、原料、商品。

凡代客修补、加工的原料、商品不在承保之列,如需投保,必须另行确定保额及每件最高赔偿额。但对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或无市场价格的财产(如金银、珠宝、邮票、古玩、古书、古画、有价证券、票证、货币、文件、帐册、图表、家畜、花、树、、鸟、盆景等)不接受投保。

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也不能投保。(2)家庭财产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包括下列各方面:①火灾、爆炸;②雷电、冰雹、雪灾、洪水、海啸、地震、地陷、崖崩、卷风、冰凌、泥石流;③天空运行物体的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④因暴风、暴雨使房屋、建筑物的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及屋架倒塌所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⑤因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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