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劳工输入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11:18:1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326页(304字)
澳门对输入劳工采取非常慎重的态度,有一套复杂的审批手续。
澳门总督在审查每项申请时,需要听取劳工事务署的说明:本地区劳工现行工资水平;本地劳工与非常住劳工的适当比例等。同时需要听取经济司的说明:预计产量对人数的要求;对增加人数的需要与改善技术条件的适当关系等。澳门有输入劳工需要的厂家可在取得澳督批准的情况下与提供合约劳工的单位签约,输入非常住劳工。输入劳工的单位必须为非常住劳工提供适当的食宿条件,支付与雇用企业商定的工资,为工人购买工伤及职业病保险。
非常住劳工在澳门无居留权,由澳门保安部队发给特殊格式的身份证。非常住劳工无权直接在澳门各工商企业中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