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上海教育出版社《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上》第437页(222字)
法国管理工程师职衔资格工作的专门机构。
1934年成立。主要职能:(1)就公立学校工程师文凭的颁发资格提供咨询;(2)审定私立学校工程师文凭的颁发资格;(3)监督与检查颁发工程师文凭的所有学校;(4)指导全国的工程师培养政策。
自1985年起,设32名委员,任期4年。1985-1986学年,确定有权颁发工程师文凭的学校173所,其中84所归国民教育部领导,49所归其他各部领导,40所为私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