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办学

书籍: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6 15:22: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648页(1031字)

它是与“国家办学”相对的概念,包括个人办学、企事业单位办学、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办学和各社团办学。

湖南私人办学发达,宋代时期,私学广泛兴起。民国年间湖南在社会尊师重教,主要表现为私人办学的广泛兴起。从民国元年至抗日战争前夕,全省先后举办高等学校22所,其中私立14所,占总数的三分之二。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省中学321所,其中私立225所;职业学校65所,其中私立45所。

小学方面,民国三十三年(1944),湖南各级政府将大批私立小学改为代用中心国民学校和保民国学校,而办学经费仍由原主办者负担。尽管这些学校作为公立统计,而1949年的私立小学仍占全省小学的19.8%,学生仍占小学生总数的2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50-70年代,国家实行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各级各类学校也基本由国家统一举办。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逐步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方针,湖南经济加速发展,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于是民办教育(全称为“社会力量办学”)应运兴起。到2000年湖南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共2,300余个,在校学生37万多人,拥有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2.5万余人,在全省学校和学生总数中所占的比重,幼儿园占18.75%和5.8%,中学占3.36%和1.08%,职业学校占7%和3.15%,高等学校占2.1%和不到1%。

全省社会力量办学总资产有39,969.1万元,其中国有资产5,934万元,举办者投资22,156.20万元,社会捐赠870.5万元,办学积累8,057.90万元,其他4,950.50万元。占地面积2,474,743平方米,建筑面积有706,772平方米。

教学仪器设备值8,028.87万元。图书227.20万册。2003年教育部首批核准试办的湖南高等学校设置的独立学院有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中南林学院涉外学院、株洲工学院科技学院、湖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南华大学船山学院等12所独立学院。到2003年年底,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4,992个,比2001年增加1,828个,在校学生96.12万人,比2001年增加40.02万人。拥现了一批办学条件好,办学质量较高,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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