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密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426页(400字)

表征城镇居民居住疏密程度的指标。

可用城镇居住区内居民的居住面积密度和人口密度表示。人口密度指每平方公里内地上的居住人数。

居住用地面积内剔除公用设施用地外,每公顷土地容纳的居住人口数则为居住人口净密度。计算公式为:

居住人口净密度=居住总人数(人)÷居住用地(公顷)

居住人口净密度是衡量居民居住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

居住人口净密度与居住建筑密度和居住建筑层数成正相关。居住建筑密度越大,居住房屋层数越多,居住人口净密度也越高,则居民居住生态环境趋向于变差;居住面积密度指每公顷用地上的居住面积数量。

在住宅小区总用地数量已定的情况下,决定居住面积密度的因素主要是居住房屋的数量和面积。居民住房建筑物的层数、建筑房屋数越多,居室面积越大,居住面积密度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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