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功利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647页(318字)

商鞅以军功论消费待遇的思想。

秦国在商鞅以前,是以世袭的贵族领主制的等级界限规定消费待遇,而不考虑是否有功于国家。商鞅变法,废世封,立军功,利出一孔,规定“宗室非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史记·商君列传》)。至此,王室与各级贵族凡无功于国家不得列于权贵名籍作为国家照顾和给予优厚待遇的对象。而且无军功在生活消费上也不得铺张奢侈显示自己的高贵,不得与有功者相提并论。

“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同上)。

商鞅的功利论,是战国消费分配制度上的一大改革,它表明旧的贵族领主制的分配制度,已开始为新的维护封建地主阶级消费利益的分配制度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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