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构造要求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建筑工程施工实用技术手册》第204页(1314字)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立杆的横向间距为0.9~1.0m,立杆的纵向间距不大于1.5m,栏杆高度应大于或等于1.5m,架体支承点设置的水平间距(架体跨度)不应大于8.0m。

2.位于附着支承点左右之外的悬挑长度:当为两端对称悬出时,不得大于2.0m;当为单面悬出时,不得大于1.0m;位于附着支承点以上悬出的高度,不得大于4.5m;当必须超出以上悬出长度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3.架体的高度则应满足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附着支承和抗倾覆能力的要求,在一般情况下,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

4.当脚手架在升降时,其上、下附着支承点的间距不得大于楼层高度,也不小于1.8m;在使用时,当采用架体直接附着构造时,竖向相邻附着支承点的间距不得大于楼层高度及4.5m;若采用导轨附着构造时,架体与导轨之间不得少于两处,相邻附着点的间距不应大于4.5m,而导轨与建筑结构的相邻附着点的间距不得大于楼层高度及3.6m。

5.附着支承本身的构造必须满足升降工作状况下的支承和抗倾覆的要求。当具有整体和分段升降功能时,其附着支承构造应同时满足以上两种情况下,在最不利受力情况下的支承和抗倾覆的要求。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承力桁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轴向拼装桁架,并应向定型化、工具化方向发展。

7.架体外侧和架体在升降状态下的开口端,要采用密目式安全网(1cm2面积上大于20目)围挡。架体与工程结构外表面之间和架体之间的间隙,要有防止材料坠落的措施。另外,当脚手架在升降时,由于要通过塔式起重机、电梯等的附着装置,必须拆卸脚手架架体的部分杆件,应采用相应的加固措施,以确保架体的整体稳定。

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提升机具优先采用重心吊,即吊心应设在架体的重心。若采用偏心吊时,提升座应与偏心吊进行刚性连接,且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

设于架体的防倾、防坠装置和其他设备,必须固定在架体的靠墙一侧,其设置部位应具有加强的构造措施。

9.在多风地区或风季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时,除在架体下侧应设置抵抗风载上翻力的拉结装置外,并从架体底部每隔3.6m在里外两纵向水平杆之间,于立杆节点处,沿纵向设置水平“之”字形斜杆,以抵抗水平风力。

10.架体外侧禁止设置用于吊物等增加倾覆力矩的装置。如果确实需要设置与作业层相连或有共用杆件的卸料平台时,必须在构造上采用自成系统的悬挑、斜撑(拉)构造,严禁对架体产生倾覆力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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