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796年土地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28页(190字)

为增加联邦政府土地收入,1796年5月18日,美国国会通过《1796年土地法令》。根据该法令规定,将土地最低出售价提高到每英亩2美元;区、乡不再整区出售土地,可划分为不少于八段地块;支付条件是先交1/20的现金,剩下的一半在30天内付清,其余一半在1年内付清。法令还规定,在出售的土地附近可成立土地办事处,设立测量官和测量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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