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城市土地规划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42页(329字)

德国1960年公布《联邦建设法》。1971年公布《城市建设促进法》。《联邦建设法》包括以下内容:建设管理规定,土地利用规划,地区详细规划,社会措施的基本原则,建设管理规划的保障和实施,城市的发展顺序规划,社会规划,禁止区划的变更,土地交易的批准义务,市镇村的先买权,保存建筑物,补偿的规定,设计的允许条件,建设管理规划的执行和命令,土地权利变换,境界整理,土地征用,土地租赁权,开发负担款和土地价格的鉴定,改善和农业结构措施有关的城市规划措施,土地法院的法定手续等。1976年德国对《联邦建设法》进行修改,1987年7月公布《建设法典》,法典中规定有土地利用规划和地区详细规划两种,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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