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土地改革处罚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31页(185字)
埃及《土地改革法》第17条规定:(1)凡有破坏本法规定的行为的人,除没收其应得的土地赔偿外,还将受到拘禁的处罚:凡故意违反本法规定转让所有权的人、受拘禁的处罚。凡多次违反第4条规定的,受拘禁的处罚。(2)属下述情况者免除拘禁和没收赔偿费的处罚:违反本法规定出卖或参与出卖土地所有权但能主动悔改或能如实向有关方面坦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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