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1987年土地入股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43页(228字)

匈牙利1987年《土地法》第28条规定:(1)根据特别法律条例规定,农业合作社社员的土地必须入股。入股的土地归合作社共同使用,但社员占有所有权的大小按其土地的数量、质量和地理位置来确定,所有者不得把自己的土地转归他人所有,也不得以其作为抵押。(2)入股土地的所有者可以把自己的土地(自己按比例占有的那部分土地)以允许私人获得的数量范围内与农业合作社中不适宜大农业生产的耕地进行交换。土地交换需由当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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