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土地私有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04页(202字)

波兰于1987年推行国有土地私有化制度。1990年7月众议院通过《国有企业私有化法》,规定把国营企业改为股份公司,向第三者出售股票,并取消国营企业。根据这一规定,波兰政府1992年6月发布了国营农场实行私有化法令。法令决定:由国库农业所有制委员会接管全部国营农场;由国库农业所有制委员会把接管的国营农业的土地等资产全部出售、租赁或转让给私人经营和管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