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土利用审议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26页(201字)

韩国《国土利用管理法》第4章国土利用计划审议会中规定,为审议国土利用计划的决定及其变更、限制区域的指定及其解除、土地政策的主要事宜,在建设部设国土利用计划审议会,委员长由建设部长官担任;为审议审议会委办的案件,在审议会中可设立小委员会。韩国《国土利用管理法施行令》和《国土利用管理法施行规则》中对审议会及小委员会的构成和运营的必要事项等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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