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塞俄比亚土地章程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34页(213字)

埃塞俄比亚1960年《民法典》第1490条规定,内务部应采取措施,以确保每个村社都制定一部详细载明此等村社之习惯的章程,并在适当时制定执行该章程的补充规定。第1491条规定,该章程得规定:(1)组成该村社的人或家庭;以及(2)该村社的权利所及的土地;以及(3)该村社的管理方式和村社的授权代表;以及(4)该村社的土地或其他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方式;以及(5)章程可被修改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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