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地地租限制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71页(203字)

日本《农地法》规定,在规定地租的契约中,不得规定支付或领取定额金钱以外者作为地租。但,在不使耕种者的稳定经营发生障碍的范围内,依省令规定取得农业委员会同意时,不在此限;该法还规定,地租不得用金钱以外者支付或领取,但依省令规定取得农业委员会同意的特殊情况下,不在此限。否则,违反此项规定,而用金钱以外支付或领取地租者,处6个月以下徒刑或10万日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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