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边区土地资金来源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637页(260字)

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区《关于土地资源保护和分配预算外资金管理法律》第2章第1条规定,资金的构成源于以下收入:(1)违反土地法罚款的40%,该比例与哈巴罗夫斯克边区土地资源管理与分配部门批准的1993年12月23日由俄罗斯联邦颁布的法令《关于批准保护和利用俄罗斯联邦土地办法》相符合。(2)将土地出售给哈巴罗夫斯克私有企业所得资金的1.2%。(3)开发土地所花费用的50%。(4)勘查利用土地的支付款。(5)存款利息所得。(6)自由捐款企业、机关、组织和公民交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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