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地籍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656页(269字)

韩国1975年12月31日公布、1986年5月8日修改公布《地籍法》。本法制定目的:为了规定土地在地籍公簿上注册的程序和地籍测量及其整理事项,以对有效地进行地籍管理和保护所有权作出贡献。本法由总则、地籍公簿、土地异动的申请和申报、地籍公簿、土地异动的申请和申报、地籍测量、地籍整理、补则、罚则等7章49条组成。其中第1章总则中规定,所有土地均应根据本法规定,按每笔地在地籍公簿上注册地号、地目、境界或坐标与面积。本法颁布后,韩国政府于1986年颁布《地籍法施行令》、《地籍法施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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