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苏维埃土地分配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682页(242字)
1931年4月27日闽西苏维埃政府发布《关于深入土地革命分配土地的原则及制度问题布告》。主要规定:(1)一切军阀豪绅地主阶级、祠堂、庙宇及反革命派的土地及财产无条件没收,分配给贫农中农。(2)分田范围以乡为单位。(3)只要是有劳动力的农民应领得一份土地。(4)好的田地分给雇农、贫农、中农。豪绅地主及一切军阀、官僚及其家属不能分田。(5)田地、山林分配给农民之后,死亡的不收回,新生的不再补。(6)凡新垦荒田归农民所有,不收土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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