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水法律体系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73页(305字)

1995年《俄罗斯联邦水法》规定:(1)按照俄罗斯联邦宪法的规定,俄罗斯联邦的水法律应由俄联邦及其州、区共同编制。(2)俄罗斯联邦的水法律,包括本水法和按本水法要求所制订的一些联邦水法律和其他一些标准法律文件,以及俄罗斯联邦各州、区的有关水法律和其他一些标准法律文件。俄罗斯联邦各州、区的水法律及其他标准法律文件旨在规划和调整各个方面的水关系;它们不得与本水法及按本法要求所制订的其他联邦水法律相抵触。(3)当旨在调整各方水关系的联邦水法律与联邦的其他法令之间发生矛盾时,应以联邦水法律为准。其他法律中所规定的水法权标准应与俄罗斯整个水法律体系中的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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