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道几内亚水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82页(235字)

赤道几内亚原属西班牙殖民地,其国家水法和水管理法来源于西班牙法。根据国家水法规定,公有水属于国家所有,其使用应当听从政府的许可、批准或特许。私有水不是公共的,也不能宣布公共的,但可以免费利用。私有水的使用可通过民法法典、水法和灌溉法等特别立法进行管理。20世纪60年代后,国家新水法将所有的用水置于中央政府管辖下,水不再分为公有水和私有水,可分为“领地水和非领地水”。水管理和水法集中在国家和流域级,由公共工程部控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