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用水许可证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10页(236字)
1995年《俄罗斯联邦水法》第48条规定:(1)用水许可证是由经过国家专门授权负责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机构发给的证件,根据本水法的规定,应承认此证件属水体使用权有效的主要依据之一。(2)在实施许可证制度时,应当考虑到从水体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角度来看,它们是不是存在有可资利用的水资源、有关用水户所需要的水源数量,以及江河湖泽等水体当前实际的水源状况。(3)在发放用水许可证时,可以使水体用于多种不同需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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