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水使用权许可证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10页(262字)

1995年《俄罗斯联邦水法》第52条规定:(1)执行任务许可证是由经国家专门授权负责管理和保护水资源的机构所发给的一种证件,当水体使用权从某人过户给他人时需要以此证件作为办手续依据。(2)当用水户需要采取措施改善水体状况时(如需加固岸边、净化水质、繁殖水生物资源等),须由经国家专门授权主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机构发给执行任务许可证。(3)有关机构不得借故拒发执行任务许可证,只要当事人的行动不与俄联邦水法律相抵触,不给周围环境带来危害和不致破坏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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