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合作社社员权利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25页(191字)
保加利亚《合作社组织法》规定,合作社社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合作社活动;(2)参加全体大会并有表决权;(3)被选入合作社机关;(4)可要求合作社机关对未执行所通过的决议作出解释;(5)可要求撤销合作社机关的非法和违背社章的决议和活动;(6)获得股息;(7)享受合作社的社会生活和文化措施待遇;(8)停止社员资格时获得入社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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