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水利工程保护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41页(257字)
西班牙水法律规定,水利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必须达到部级命令的标准。水利工程大坝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和施工细则。水利工程施工指导工程师必须按规定填写进度报告,并呈报中央水利工程主管部门。大坝的运行、保护和管理标准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法律还规定,所有水利工程的检查工作,不管是在建的或已投入运行的,均由流域水委员会进行。水利工程的验收和投入运行,均通过公共工程部的主管机构及行政当局专门进行。对大坝监督工作,由中央水委员会的水坝监督管理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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