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塞俄比亚土地所有协会会议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624页(175字)

埃塞俄比亚1960年《民法典》第1509条规定:(1)所有位于法令或通告规定的区域内的土地之所有人,都有权成为正式协会的成员。(2)他们组成此等协会的全会。第1510条规定:(1)协会的全会得每年按特许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2)其他会议可由经理为紧急事务,或协会1/5的成员如此要求时随时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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