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水坝管理责任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48页(304字)

1998年南非《水法》规定:(1)在根据本章要求完成某项任务时,经批准工作的专业人员对国家和广大公众负有管理和维护的责任;(2)负责水坝工作的人员应当:保证用经过考验的坝工实践经验管理大坝;保存规定的记录;编写必要的报告;如果坝工任务包括兴建、改建和维修等内容,则应给业主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便这项坝工任务得以按适用设计、图纸和规范来完成。(3)经批准的专业人员对坝工安全提出评估时,必须:认真研究坝工设计、施工、监测、运行、和维护方面的安全标准是否能够与基本设计实践相一致;依照规定要求并按上小节提出的事项提出一份报告,并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后提交水坝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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