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用水户协会组建撤销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942页(206字)
1998年南非《水法》规定,在下述情况下,水与森林部长可以在政府公报上发布通告宣布协会撤销:(1)由于协会章程方面有情况;(2)如果按照某一协议,该协会的职能将与其他某水资源管理机构合并或将由其接管;(3)若撤销该协会或其会员确属有利;(4)若经调查发现在有些事项或在财务方面撤销该协会比较有利;(5)由于协会管委会或会员内部意见分歧,部长已接管了权力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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