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水财政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954页(274字)

根据埃及水法令和政府规章规定,所有灌溉排水工程其建设费用全部由政府负担,由国家财政或从国际银行贷款,不需要受益者直接付水费和基建费。政府灌溉部对从灌渠和排水沟里取水不收水费。蓄水、输水以及排水的全部费用由灌溉部预算中支出,其中部分费用可由政府从农业税回收。根据《1971第74号法令》规定,政府在新开发土地区,依据向新耕地供水的附加费用,对供给新耕地的水收水费。埃及城镇公共供水设施的水一直是免费的。根据规定,私有供水设施的水价也很低。政府可将廉价水供应给上层社会,将不充分的设施供应给贫苦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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