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水利组织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03页(215字)
台湾于1965年7月2日公布施行,1970年、1980年修正公布《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共7章41条。主要内容包括:第1章总则、第2章区域及设立、第3章任务及权利、第4章会员及组织、第6章监督及辅导、第7章附则。其中第1章总则中明确本通则所称主管机关,在台湾当局为水利主管机关,在省(市)为省(市)政府,在县(市)为县(市)政府。农田水利会一律冠以所在地区或共其水系埤圳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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