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水利团体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03页(181字)
台湾当局于1965年对各地水利会组织实行改组,依据自然环境、水源分配、农田灌溉及经济条件等重新组建水利会。新设的水利会根据《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规定,为地方自治团体,接受水利管理部门监督。水利会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会员代表大会,并由会员会区选出代表组成。1965年,台湾当局制定《农田水利会会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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