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奶脂议定书通知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47页(211字)

《国际奶制品协议》附件2《奶脂议定书》第4条通知条款中规定,凡本议定书第1条所涉及产品之国际贸易价格趋于本议定书第2款②项所述及的最低价格时,而且在不损害本协议第3条规定的情况下,各参加国应将逐一对照其他产品,实物交易或三方交易,偿还或回扣,独家合同,包装费用和包装情况对各自的市场状况,尤其是赊欠和贷款的做法进行估量的一切有关要素通知该委员会,以便于该委员会进行核实。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