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农产品进口卫生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29页(188字)

根据奥地利法律规定,肉类、油、宰杀后的家禽及死野禽、禽类蛋及蛋黄、奶、皮和毛、胶皮、胃、食管、肠衣、膀胱、肉粉、肉末、脂肪、血粉、血清蛋白、血肥料、肉肥料动物腺体、粉添加剂的进口和转口,应符合《动物瘟疫法》的规定。根据植物保护法,进口和转口活体植物、种子、木材,应遵守特殊规定。某些果实,首先是苹果、梨必须附检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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