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法委会环保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28页(267字)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1947年11月21日成立。该组织成立后为国际社会拟定一大批与环境保护有着直接关系的公约草案,其中一些已被签定为国际公约。如《领海和毗连区公约》、《公海公约》、《捕与养护公海生物资源公约》、《大陆架公约》和《条约法公约》。其中《捕鱼与养护公海生物资源公约》是专门规定生物资源保护的公约。该组织还参与国际法编纂的项目,其中“国家责任”问题、“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问题、“关于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等,直接涉及国际环境法的一些重要问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