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环境信息获取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31页(402字)
欧共体部长理事会1990年6月7日发布《有关环境信息获取自由的指令》。该指令指出,考虑1973年、1977年、1983年特别是1987年的欧洲共同体环境行动计划的原则和目标,特别是有关“改进公众获取公共机构掌握的环境信息途径”的建议;鉴于欧洲共同体部长会议和成员国政府代表召开会议,在1987年10月19日有关继续和贯彻欧洲共同体环境政策和行动计划的声明中认为重要的是,在符合共同体和成员国责任的范围内,将共同体的行动集中在特定的优先领域,其中包括“改进环境信息的获取”;鉴于欧洲议会在有关欧共体第四个环境行动计划的意见中强调,“必须采取特定的共同体计划确保所有人获得环境信息”;鉴于公共机构掌握的环境信息有助于环境保护,制定本指令。共10条。其中第1条规定,本指令的目的是保障自由获取和传播公共机构掌握的环境信息,明确使获取这些信息的基本述语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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