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1987年环保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68页(213字)

葡萄牙1987年4月7日通过《葡萄牙环境法》。本法规定,国家通过专门机构和提高人们社区意识来贯彻本法。本法对环境破坏的预防、一体化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生态破坏的赔偿、国际组织力量运用和环境的恢复等作出规定。本法对自然环境(空气、水、土壤、下层土、动物群和植物群)、人类环境(建筑物、风景区、污染、噪音、化学产品、残渣及排放物、放射性物质)和违反法规的处罚措施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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