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环境人口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74页(187字)

秘鲁1990年《环境和自然资源法》第14章规定,国家除采取措施鼓励控制人口的增长,还应确保人口根据生态系统的容量在领土上进行适当的分布。人类居住地要适合水资源保护,选择在不容易受自然损害的地区居住,要远离工业区及污染活动区。第15章规定,与人口相配合,国家应该制定计划去控制自然及减少灾害,应该在受影响的地区实施定居活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