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建筑设计城市局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92页(295字)

法国1992年3月27日法令规定:(1)建筑设计和城市化局负责制定和执行开发、治理城市空间以及建筑设计的政策。它同有关局共同组织对不同地貌空间的总体预测和规划研究。(2)负责保护景点和城市自然风景及历史古迹的周围地带。(3)制定有关占用土地,特别是为国家占用土地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4)负责制定征用土地、张贴宣传广告的法律。(5)参加一切有益于在法国和外国建筑和城市化领域工作的职业人员的提升和充分就业的行动,特别是对他们进行初级培训及继续培训的行动。(6)制定和组织同从事建筑设计职业有关的规定。(7)负责建筑学方面的教学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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