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动植物猎捕采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26页(220字)
法国《农村法典》第2卷自然保护中规定,除《农村法典》有关规定外,负责自然保护部长制订野生动植物的清单以及批准或禁止在全国范围或部分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对清单中的动植物、其各部位及其产品的收集、猎捕和有偿无偿转让的规定。必要时,省长可颁发政令制订落实措施及其实施细则。根据省长建议,它们被:(1)张贴在有关市镇;(2)公布于《省行政文件汇编》;(3)发表于在全省发行的两份地区性和地方性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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