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省级敏感自然保护区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37页(183字)
1985年7月18日,法国颁布法律规定,为保护风景名胜和自然环境的质量根据《城市化法典》制定的原则,由省级负责制定保护、管理和对公众开放无论林化与否的敏感自然地区的政策,并负责落实之。该省级政策必须同土地治理指导纲领和如果存在的话、跨市镇发展、治理宪章以及遵照《城市化法典》针对全国或部分地区制定的特殊规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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