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1994年自然资源治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51页(426字)
喀麦隆于1994年1月20日颁布《关于治理森林、野生生物和渔业资源的法案》。年5月10日颁布《关于社区自然带法案》。西班牙卡斯特罗和里昂独立社区内的自然带是极具生态价值的,所以需要政府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然资源不受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破坏以此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该法案规定:(1)自然资源保护措施,即统一协调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现有条款(1957年《森林法》、1970年《狩猎法》、1976年《土地使用、土地所有权和城市发展法案》、1989年《自然带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案》)。(2)建立卡斯特罗和里昂自然带联络网,其中包括:自然保护区,即具有物种多样性、审美价值、地理价值、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的公园、自然资源区、风景保护区等;特殊自然带和植物样本区,包括公有林地保护区,天然再生区等。(3)建立卡斯特罗和里昂自然带网络登记站,搜集各保护区位置状况和特征的相关信息;(4)制定国家“自然资源管理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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