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噪声行为检查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25页(184字)
日本《噪声控制法》规定,都、道、府、县知事可在为施行本法所必要的限度内据总理府令的规定,要求特定设施的修建人或特定建筑工程的建筑作业的施工人呈交关于特定设施的状态、特定建筑作业的进展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报告,或派遣所属官员进入建有特定设施的特定工厂或正在建造特定建筑工程的现场对特定设施进行检查及对其他有关事项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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