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1974年废物处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56页(256字)

英国1974年颁布《污染控制法》规定:负责垃圾清除工作的有关部门必须采取相当可靠的、对人体和人的智力无害的防治措施,来控制或去除固体垃圾和液体垃圾。这部分需控制或去除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商业垃圾,其主要去除方法如下:(1)加热氧化法。包括加热焚烧或氧化。(2)稀释、阻滞和分散法。主要是填土法,其次为废液稀释法、投海法和烟囱排放法。(3)贮存法。包括定点堆放法、深的废矿埋放法和仓贮存法。(4)化学处理法。包括氧化法、沉淀法、离子交换法和生物处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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